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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长沙学院第十八届足球联赛的预通知 〔2019〕24号

发布时间:2019-10-08 责任编辑:admin 

 

共青团长沙学院委员会文件

长校团字〔2019〕24号

各二级学院:

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,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爱国热情,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,坚定高举团旗跟党走的理想信念,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进一步响应“三走”号召,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,相互学习的平台,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长沙学院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
开幕式时间:10月20 上午十点(暂定

开幕式地点:天健体育馆

比赛地点:天健体育场和永康体育场

二、参赛单位

各二级学院

三、竞赛办法

1. 比赛只设男子一个组别。

2. 第一阶段:小组循环赛。本次比赛把上届比赛的四强作为A、B两组的种子队,其它各院通过抽签决定自己所在的小组,分别进行单循环赛,通过小组循环赛,决出各自小组积分最高的两支队伍,直接进入4强半决赛。

3. 第二阶段:4强半决赛。

1)A1—B2, B1—A2。

2)上轮胜者进入总决赛,负者争夺第三名。

四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1.比赛对冠亚季军给予奖励,设最佳组织奖两名,最佳射手一名,最佳守门员一名,最佳啦啦队一名,分别给予奖杯、锦旗及奖金。  

2.循环赛的名次确定:用积分多少来计算,即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

3.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出现同分,则按以下规则依次进行排名:

1)同分球队相互比赛中,积分多者排名靠前。

2)同分球队相互比赛中,净胜球多者排名靠前。

3)同分球队相互比赛中,进球多者排名靠前。

4)小组赛净胜球多者排名靠前。

5)小组赛总进球多者排名靠前。

6)如果根据以上规则不能区分球队排名,且两支球队在最后一轮比赛中遭遇,则通过加赛点球决定。

7)计算每支球队得的红黄牌数,红黄牌少的球队排名靠前。

8)以上皆相同,抽签决定。

奖励标准

冠军:1000元+锦旗+奖杯

亚军:800元+锦旗

季军:600元+锦旗

最佳组织奖:400元+锦旗

最佳射手:200元+荣誉证书

最佳守门员:200元+荣誉证书

冠军奖杯:冠军奖杯从去年开始由每届足球赛的冠军获得保管,直到下一届的足球联赛开始前交由主办方,再由新的冠军球队保管,如有一只球队能连续三届获得此奖杯,则奖杯就永久归属此队.

五、参赛条件

1.参赛资格: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长沙学院在校在籍本科学生(每场比赛队员需校园卡或学生证出示,否则不能上场,如发现不符合规则参赛的队员,将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)。

2.各院部运动员只能代表本院参赛。

3.人数规定:每队由领队1名(必须由院部老师担任)、运动员23名组成(可以预留419级新生名额)。运动员名单和号码确定后不得更改,否则作弄虚作假处理。

4.如有大四留级学生参赛,需院部开出证明并盖章。

5.本次种子队伍为:机电工程学院、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。

六、报名方法

请仔细填写报名表,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纸质档(需院部盖章)交与校学生会活动组织部狄标

10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1476906694@qq.com邮箱(备注所在院部单位)。

七、裁判组

裁判组成员由体育教学部老师和有三级裁判证的学生组成(名单另发)。

八、仲裁委员会

1.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大赛组委会、体育教学部老师及裁判员组成。

2.如对判罚有异议或对对方有违反比赛规定者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,为防止恶意申述,每次申诉须交保证金50元,由仲裁委员会裁定,胜诉退还。

附件:

1.  长沙学院第十届足球联赛运动员守则

2.  长沙学院第十届足球联赛最佳组织奖评选标准

3.  长沙学院第十届助学杯足球联赛报名表

4.  突发情况应对与比赛装备

共青团长沙学院委员会 体育教学部

二〇一日